因酒驾被交警查处过的驾驶人本该吸取教训,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但仍有个别驾驶人心存侥幸,选择了“二次酒驾”,结果被行政拘留。
2024年4月5日22时23分,白某驾驶宁A2**EL号小型轿车沿固原市原州区古雁街由南向北行驶,行驶至古雁街与原州区幸福路“T”型路口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曾因醉酒后驾驶被处罚的、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在此路检路查的大队民警依法查处,现场对白某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54mg/100ml。
民警对白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2024年4月6日9时37分,张某持“C1”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宁D9F**6号小型轿车,沿寨隆线由南向北行驶,行驶至寨隆线孙家庄路口路段处,涉嫌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曾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违法行为,被在此路检路查的大队民警依法查处,现场对张某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22mg/100ml 。
民警对张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曾醉酒后驾驶被处罚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示:部分驾驶人认为,酒驾最多是被处以记分、罚款和暂扣驾驶证6个月;殊不知“累犯”将被拘留并吊销驾驶证。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管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均属于二次酒驾,都会从严从重处罚。请广大驾驶员不要心存侥幸,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安全出行。(固原交警四大队)